豪门足球队今年参加天通苑联赛,请各位队员事先熟悉相关规定,特别要注意如下规定和要求。
1. 要求自行办理意外保险;
2. 提供一张身份证复印件;
3. 保证会费余额两百元以上;
4. 无条件服从裁判的判罚;
5. 禁止发表针对判决的言论;
6. 禁止打架斗殴、恶意报复行为、指责、诋毁、漫骂、吐唾沫、打手势或其他不文明、不道德言论和行为、侵犯对方队员、教练员或工作人员、观众、裁判;
7. 禁止比赛过程中途推出比赛;
8. 比赛禁止穿钢钉鞋;必须非钢质戴护腿板,且由护袜全部包住;严禁佩戴饰品等。
2008天通苑足球联赛规程(暂订)
一、比赛的主办和承办
2008年“ ”杯社区业主足球联赛由天通苑社区网主办(
www.ttysq.com)
二、比赛主题:和谐、
健康、运动
三、比赛日期、时间、日程及地点
1、比赛时间2008年5月-6月。
2、5月 日点开幕式,随后比赛开始。
3、每周日为比赛日,共7轮比赛。
4、闭幕式及颁奖。
参考场地:来广营善各庄V fcchina足球场(三块天然草皮)。
http://blog.sina.com.cn/vfcchina(场地介绍)
四、参赛资格和报名方法
1、本次联赛共8支球队参加。(暂定)
2、运动员必须是年满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且适合于参加足球比赛的男性。每人限报一支球队。
3、参赛队必须于2008年4月20日前,向联赛组委会提交报名表。规定:每队限报运动员25人(不得少于16人)。报名表须球队负责人签字。整个联赛有效,不得更改。
4、每队必须至少备有深浅两套比赛服和球袜,服装颜色必须填写在报名单内,服装上要有明显的号码,号码不符或无号、重号不得上场。
5、运动员资格限制规定:在全国各职业足球俱乐部(含2线、3线、4线运动员)注册的和退役未满3年的运动员不得参赛。
6、报名时必须填写《2008天通苑足球联赛报名表》,同时交报名队员1寸免冠
照片2张或电子版
照片1张,和身份证复印件一张,以备核实参赛资格和制作参赛证。
7、比赛采用单循环制,8支参赛队将进行7轮比赛。各队参赛费用自理,其中报名费为100元(待定),用于场地、裁判等相关用途;参赛费用:(暂定):300X7 纪律保证金1000元(赛后无违规则退还,不得充挪参赛费用)。各队要在4月20号以前把费用一次性交清。
8、每位参赛队员自行办理意外保险,比赛中发生意外伤害事故,组委会不承担责任,各队负责人以书面形式签署免责协议。
五、具体赛场纪律如下:
1、比赛中的红黄牌的罚款金额为:黄牌一张20元,红牌一张50元。同一个队员在比赛中累计两张黄牌,该队员停赛一场,一张红牌停赛一场。(所有罚款金额将作为体育道德风尚奖奖金发放给获得此项奖项的球队)
2、参赛球队在比赛过程中应无条件服从比赛裁判的判罚,如确有疑义可通过队长向比赛裁判和比赛监督用文明的方式反映协商解决。其他队员禁止发表针对判罚的言论,违者一次黄牌,两次红牌。参赛人员若有恶意报复行为、指责、诋毁、漫骂、吐唾沫、打手势或其他不文明、不道德言论的(包括发表在赛事网站上),经核实,该参赛人员将被停赛,该参赛人员所在球队的比赛保证金将被全额罚没,其球队必须再交纳足额比赛保证金后方可参赛,如不交纳其后比赛按对方3:0取胜。对情节特别严重者,组委会将保留进一步处罚的权利以及提交当地公安部门进行处理。
3、若比赛过程中途退出比赛的导致比赛无法进行,该参赛队将被取消本赛季剩余比赛资格并罚款500元,将其剩余比赛判0:3负,该场全部比赛费用由弃权方负担,该参赛队的场上队员将被禁赛。
4、参赛人员(一名或一名以上)如有参与打架行为的(包括打架未遂、激化事态和人身威胁的言行),经核实,该参赛人员将被取消本赛季比赛资格,该参赛人员所在球队的领队和队长(包括场上队长)将被禁赛3场,该参赛人员所在球队的比赛保证金将被全额没收,其球队必须再交纳足额比赛保证金后方可参赛,如不交纳其后比赛按对方3:0取胜。对情节特别严重者,组委会将保留进一步处罚的权利以及提交当地公安部门进行处理。
5、禁赛队员或者停赛队员在禁赛或者停赛期间如有上场比赛的行为,未报名队员进行冒名顶替参赛的行为,经核实,该队员所在球队将被取消该队员上场场次的比赛成绩并罚款300元,同时将该场比赛判0:3负(如果比分更大则保持原比分)。对情节特别严重者,组委会将保留进一步处罚的权利。
6、同一个报名队员一个赛季不能同时代表两支或两支以上球队比赛。如有违规,经核实,将该场比赛判0:3负(如果比分更大则保持原比分)。对情节特别严重者,组委会将保留进一步处罚的权利。
7、迟到超过15分钟的,视为弃权处理,同时将该场比赛判0:3负,该场全部比赛费用由弃权方负担,如果对方同意在剩余时间比赛,费用按正常结算,0:3的比赛结果不得更改。
8、在比赛中一个队不服从裁判员的判决,中断比赛5分钟即为罢踢,该场全部比赛费用由罢踢方负担,并取消该队参加本次比赛资格,0:3判负(如果比分更大则保持原比分),罚款500元。
9、在比赛中一个队拉拉队队员谩骂。滋扰比赛,打架等事发生,则取消该队参加本场比赛资格,0:3判负(如果比分更大则保持原比分),罚款500元。
10、每场比赛前30分钟,领队必须到场,领取比赛登记表,换人时必须填写换人记录表通过比赛监督完成换人。每场比赛结束后,领队要在裁判报告上签字确认(比分,进球队员,受罚队员)。
六、比赛办法
1、 比赛用球:5号足球。
2、 主裁、边裁由组委会指派裁判员担任。
3、 上场队员为11人,替补换人数为5次,每次允许同时换三人,换下场的队员允许再次上场。
4、 比赛时间全场为80分钟,上下半场为40分钟,中场休息时间不超过15分钟。
5、比赛一律穿布质胶鞋、硬底鞋或皮质鞋,钢钉鞋不得上场;为了保护参赛队员双方,运动员必须戴护腿板,但严禁使用钢质护腿板,且必须由护袜全部包住。严禁佩戴饰品等除比赛用品其他一切
物品。
6、 参赛队必须服装统一,每位队员号码固定。上场服装颜色要统一,守门员的服装必须与其他队员服装有明显区别,否则不予上场。运动员比赛服装上的号码必须和报名表上相符,号码不符、无号、重号者均不得上场比赛。场上队长必须自备与上衣着色有明显区别的袖标。
7、比赛计分和决定名次:
1、比赛采用单循环制,8支参赛队将进行7轮比赛。按积分高低排列名次胜一场得3分,平一场得一分,负一场得0分。
2、积分相同将按下列顺序决定名次
(1) 积分;
(2)积分相等队间的胜负关系;
(3)全部比赛净胜球数;
(4)全部比赛进球数;
(5)胜场次;
(6)抽签。
8、赛程调整:如因天气、场地或其他特殊原因联赛组委会拥有对比赛的赛程进行相应调整的权利。赛前的每周三会发布到赛事网站(
www.ttysq.com)上,望大家自己查看,恕不另行通知。调整的赛程一经公布各有关球队必须按照新赛程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比赛,否则仍将以弃权论处。
9、配合宣传,建议各队领队或者队长或者指定代表在赛后三天内提交一份"当轮比赛日记",发布到赛事网站(
www.ttysq.com)的专版论坛上。
七、比赛规则与规定
1、执行国际足联老版本《足球竞赛规则》。但禁止在两人以上对抗中使用铲球。
2、执行
中国足协颁布的《
中国足球协会足球比赛违规违纪处罚办法》、《赛场安全秩序管理规定》。
3、比赛采用一球制,比赛用球(5号球)由联赛组委会指定。
八、比赛监督和裁判员
1、比赛监督由联赛组委会指派,全面负责联赛各项协调和管理工作。按照《中国足协比赛监督工作职能》开展工作。
2、裁判长和裁判员由联赛组委会选派。
九、比赛奖项
奖 项:
1、联赛第一名的队获得“ ”杯冠军奖杯一座,奖品。
2、联赛第二名的队获得奖品。
3、联赛第三名的队获得奖品。
4、评选三支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队(以所获红黄牌数为基础评选,得牌最少者当选,如相同按积分,净胜球数依次补充。联赛中所有红黄牌罚没费用总和后,按获得体育道德风尚奖第一名50%,第二名30%,第三名20%作奖金发放)
5、 A、“ ” 联赛最佳运动员。
B、“ ” 联赛最佳射手。
C、“ ” 联赛最佳守门员。
D、“ ” 联赛最佳啦啦队。
以上获得者颁发获奖证书。
评 委:各队领队和组委会及裁判长
评选方法:全部比赛结束后,除“最佳射手”奖项外,其他奖项候选人由各领队和组委会提供人选、投票。票数最多,当选;如票数相同,得红黄牌分数最少的当选(每张红牌算3分、黄牌算1分);如再相同,按照进球数多者当选;如再相同,抽签。
十、天通苑社区网(
www.ttysq.com)为本次比赛唯一网上发布媒体,其他网站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十一、各球队认真阅读本规程,在同意遵守本规程的前提下,参加本次比赛。未尽事宜,联赛组委会另行通知。
十二、本次联赛最终解释权归2008’天通苑足球联赛组委会所有。
备注:其他相关问题请点击
http://www.ttysq.com/bbsnew/showbbs.asp?bd=40&id=92268&totable=6
纪 律 保 证 书
组委会:
我们自愿参加天通苑足球联赛并做出如下保证:
一、参赛球队在赛前向主办单位交纳1000元比赛纪律保证金(无违纪行为赛后退还),比赛中由于纪律保证金不足500元时球队应该补足所差余额方可继续参赛。
二、天通苑足球联赛组委会就运动员遵守比赛纪律做出以下规定:
1、参赛球队在比赛中必须遵守天通苑足球联赛组委会制定的《2008年天通苑足球联赛违规违纪处罚办法》。
2、参赛队员在比赛中要爱护场地设施,如损坏场地照价赔偿。
3、参赛队员在比赛中要服从裁判员的判决,尊重裁判,如有异议可向联赛组委会提出诉讼,与裁判员发生争执或侮辱裁判员的运动员将由联赛组委会视情节对其进行处罚并处以罚款。
4、参赛队员在全部比赛中,关于红黄牌的处罚按照《2008年天通苑足球联赛违规违纪处罚办法》进行处罚罚款。
5、参赛队如发现冒名顶替现象由仲裁委员会给予取消全队本次比赛资格处罚并罚款。
6、在比赛中参赛球队员如发生打架、斗殴、诋毁、漫骂、吐唾沫、打手势或其他不文明、不道德的行为、侵犯对方运动员、教练员、工作人员或观众的,联赛组委会将根据情节给予警告、罚款、取消全队比赛资格等处罚、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参赛球队的领队承当球队参赛过程中的一切法律责任。
三、本保证书最终解释权归天通苑足球联赛组委会。
参赛球队名称: 领队签字:
日期:
免 责 协 议
一、本人已详细阅读了《2008年第四届天通苑足球联赛竞赛规程》,自愿参加2008年第四届天通苑足球联赛的比赛,遵守比赛规程;
二、本人经过医学检查,具备参加此次比赛的身体条件;
三、本人已经为参加本届比赛可能所受的运动创伤伤害购买了意外伤害保险,且我拥有的意外伤害保险能承担参加联赛过程中的所受运动创伤伤害的赔付,本人运动创伤伤害进行的保险理赔过程与主办方无关。
四、本人在参加本次比赛过程中,因自己或他人的行为导致本人或他人的身体、生命健康受到意外损害,其相关的法律后果都由我本人全部承担,与主办方无关。
声 明 人:
球队名称:
号码 姓 名 是否已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注:是否已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下面必须填写(是)或(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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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cuiyongzhou 于 2008-5-9 23:13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