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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门足球队队规(07年2月1日起生效)

豪门足球队队规(07年2月1日起生效)

一.宗旨

豪门足球俱乐部作为非营利性的业余俱乐部,其宗旨是“强身健体、增进友谊、共同发展”。会员应该严格遵守俱乐部队规,为和谐社会的建设做出贡献。

二.入会要求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俱乐部队规;
2.要有团队精神,服从俱乐部安排;
3.热爱足球运动,遵守足球规则;
4.定期缴纳会费,定期参加活动。

三.会费标准和使用

1.入会会员交纳100元入会费;
2.所有会员进行个人帐号管理;
3.会员应保证100元以上最低余额;
4.会费主要用于场地费、裁判费等;
5.根据俱乐部需要,可不定期收费;
6.定期公布财务状况,接受会员的监督;
7.扣费标准:整场25元/次、半场15元/次;训练:20元/次。

三、会员守则

1.应无条件服从教练组的安排;
2.建议会员提前30分钟到场热身;
3.必须穿统一队服,并戴护腿板等;
4.应尊重裁判的判决,不得埋怨或指责队友;
5.禁止场上粗暴动作、过激行为、铲球动作;
6.会员应注意避免受伤,建议个人购买保险;
7.保护赛场环境,遵守赛场规定,不要乱扔杂物;
8.建议不携带贵重物品,自己妥善管好个人物品

四.警告事项

1.未按规定缴纳会费的,其会员权利得不到保证;
2.事先未报名或者迟到的,失去首发或上场机会;
3.累计无故缺席3次时,从个人帐号中扣除20元;
4.全年出勤率不到30%的,可取消其下一年度会员资格;
5.因各种原因离开球队的,其入会费和会费一律不退还;
6.严重违反队规的,给与警告处分;累计警告次数达到3次的,给与其开除处分;
7.违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俱乐部队规、损害俱乐部形象和利益的,给与其开除处分。

五.领导集体

1.领导集体为教练组、队长、财务和后勤;每年选举;可连任。
2.教练组:负责对外比赛联络,负责安排战术训练和比赛阵容。
3.队长:协助教练带队进行准备活动,贯彻教练组的战术安排。
4.财务:严格统计考勤,负责收取会费,定期通报会费使用情况。
5.后勤:妥善保管俱乐部物品,协助教练组管理俱乐部论坛。
6.领导集体享有对本队规的最终解释权。

[ 本帖最后由 cuiyongzhou 于 2007-2-5 15:23 编辑 ]

崔永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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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扣费标准:整场25元/次、半场15元/次;训练:20元/次。对外比赛守门员不扣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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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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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各种原因离开球队的,其入会费和会费一律不退还”这条不太合情理吧?怎么考虑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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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这一条, 有可能太随随便便; 有了这一条, 也不见得规规矩矩! 明白吗?

崔永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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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有道理啊。深得中国法律的精髓。佩服!

[ 本帖最后由 Alex_xu 于 2007-7-11 14:5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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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是一个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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