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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深入讨论一下:啥样的条件才能生二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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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具体点!上户口的问题单说,得月收入多少,存款多少之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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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AN好想要二胎是不是,政策不知道,但支持一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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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就要呗,开奔驰宝马有要的,路边卖菜的也有要的
小泥人过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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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d

以下是引用依窗望月在2006-6-16 13:38:00的发言:想要就要呗,开奔驰宝马有要的,路边卖菜的也有要的想要和有钱没有钱没有关系
孩子在一天天长大,我们在一天天变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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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糊涂100在2006-6-16 13:41:00的发言:想要和有钱没有钱没有关系如果一门心思想生二胎,这些钱不钱的是没啥关系但是如果左右动摇时就会觉得自己也是个平常人,家也是平常家,为啥要做点出格的事呢(呵呵,辜且把生二胎算做出格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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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胖胖在2006-6-16 13:34:00的发言:ANAN好想要二胎是不是,政策不知道,但支持一把俺吧,是一阵儿一阵的:右的时候是非常想要,给儿子添个小弟弟或小妹妹(他也想要,看贝贝熊时,他总是问:为啥他没有MM,因为他自比为小熊哥哥)左的时候就觉得带一个孩子已经够操心了,再生一个压力好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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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里我一个到小学二年级

以下是引用AnAn在2006-6-16 13:47:00的发言:如果一门心思想生二胎,这些钱不钱的是没啥关系但是如果左右动摇时就会觉得自己也是个平常人,家也是平常家,为啥要做点出格的事呢(呵呵,辜且把生二胎算做出格吧) 后来三个 我挺烦孩子多的
孩子在一天天长大,我们在一天天变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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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糊涂100在2006-6-16 13:51:00的发言:后来三个 我挺烦孩子多的不知足,你都享受了十年的独生子女待遇了呵呵,我小时候觉得独子生特好,长大后看有兄妹才是件幸福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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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new)【文章作者: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北京市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已经2002年11月5日市人民政府第5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2年12月12日起施行。第三条  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第四条  本市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的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分别以作出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前一年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全市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基数确定。对非本市的公民征收社会抚养费,按照本市居民的征收标准执行。对一次生育两个及两个以上子女应当征收社会抚养费的,以生育一个子女计算。第五条  根据不同情节,社会抚养费按照下列标准征收:(一)对违反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或者非婚生育子女的公民(以下统称当事人),按照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3至10倍征收;(二)对违反规定生育第三个子女及三个以上子女的当事人,按照本条第(一)项规定的征收标准加倍征收;(三)对非婚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当事人,按照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1倍征收;(四)对符合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当事人,女方生育时不满28周岁或者距生育第一个子女的间隔不满4年的,按照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五分之一征收。对违反规定生育子女的当事人,其前一年实际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年人均纯收入或者前三年实际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人均纯收入的平均值(以下简称实际收入)高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以其实际收入为基数,按照本条前三项规定的征收标准征收。第六条  对违反规定收养子女的当事人征收社会抚养费,按照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征收标准执行。第七条  对违反规定生育子女的当事人,有弄虚作假、妨碍执行公务、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等严重情形的,可以按照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征收标准加倍征收社会抚养费。第八条  社会抚养费由女方户籍所在地的区、县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征收。区、县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征收。第九条  当事人一方为本市户籍、另一方为非本市户籍的,由具有本市户籍一方当事人的户籍所在地的区、县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征收社会抚养费。双方均为非本市户籍的当事人,生育行为发生在本市或者生育行为未发生在本市但由本市现居住地首先发现的,由其现居住地的区、县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征收社会抚养费。第十条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部门发现有违法生育行为嫌疑的,应当立案调查,并于违法生育事实确认之日起30日内作出征收决定,下达《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第十一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当事人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确有困难的,应当自收到《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作出征收决定的区、县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提出分期缴纳的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区、县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当事人的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分期缴纳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分期缴纳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年,第一次缴纳的金额不得低于应征收社会抚养费总金额的50%。第十二条  当事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应当自欠缴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缴社会抚养费2‰的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执行。第十三条  征收社会抚养费,征收人员应当向当事人出示价格主管部门的收费许可证,开具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第十四条  社会抚养费以及滞纳金全部上缴国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私分。第十五条  当事人所在单位或者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如实提供当事人实际收入状况。职工由其所在单位提供;农村居民由其户籍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提供;城镇无固定职业者由其户籍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提供;个体工商户由其经营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同税务部门提供。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社会抚养费:(一)社会抚养费征收部门未下达《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的;(二)社会抚养费征收人员未出示价格主管部门的收费许可证或者未开具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的。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2002年12月12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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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能要个闺女,我一定要,可能不愿意再来个儿子。我觉得条件是有的。如果我可以不上班,如果不用供房贷,如果家庭存款能到达多少多少,月收入能到达多少多少。。。。。。我一定还要一个。可是现在,只能想想,但是年龄不等人,如果过了35,有条件也得好好考虑了。
第一,身心健康
第二,正直勤勉
第三,独立战胜困难的勇气和能力
第四,学习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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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审批生育第二个子女的规定【文章来源:京人口发[2004]12号    文章作者:北京市人口计生委】    为进一步规范本市审批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 根据《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作如下规定。    二、认定标准    (一)根据《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第一项“只有一个子女,经指定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为非遗传性病残,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规定,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按北京市计生委、北京市卫生局合发的《北京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管理办法》(京计生委发[2002]47号,以下简称《办法》)执行。    指定医疗机构,指《办法》中规定的女方户口所在地的区县指定医疗机构和北京市指定医疗机构。    (二)根据《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第二项“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并且只有一个子女的”规定,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应查验夫妻双方父母生育子女情况证明(双方单位或村居委会出具)和申请人的户口簿、《结婚证》、生育子女情况证明(双方单位或村居委会出具)。申请生育的夫妻,其父母原有两个以上子女,其他子女在未生育或收养子女前死亡的,可以按此项生育政策执行。    (三)《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第三项“婚后五年以上不育,经指定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为不孕症,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的”,指这对患不孕症的夫妻结婚五年、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未借助人工辅助手段又自然怀孕的。这对夫妻,须出具指定医疗机构的不孕症诊断证明和民政部门的收养登记证。     “依法收养”是指收养子女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和有关规定,并持有民政部门发给的收养登记证。指定医疗机构,指《办法》中规定的女方户口所在地区县指定医疗机构和北京市指定医疗机构。    (四)根据《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第四项“再婚夫妻双方只有一个子女的”规定,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其子女数按再婚前夫妻双方累积生育和收养子女现存活数计算,包括生育后送给他人收养的子女。再婚夫妻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必须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历次离婚判决书(或协议书)及其再婚证明。    (五)根据《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第五项“从边疆调入本市工作的少数民族职工,调入前经当地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允许生育第二个子女的”规定,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必须具备以下五个条件:1、从自治区及有陆地边疆的省调入的少数民族职工;2、夫妻双方均系少数民族,壮族除外;3、调入北京时只有一个子女,并持有调出地区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因当地少数民族政策允许生育第二个子女的证明;4、第一个孩子已满三周岁或女方年龄满28周岁;5、当事人户口迁入北京后,一年内怀孕的,更换北京市《生育服务证》;一年内未怀孕的,按北京市生育政策执行。    (六)根据《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第六项“兄弟二人或者二人以上均系农村居民,只有一对夫妻有生育能力,又只生育一个子女,其他兄弟不收养他人子女的”规定,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此家庭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兄弟二人或者二人以上及其配偶均系农村居民;2.只有一对夫妻有生育能力,并且依法生育一个子女;3.其他兄弟未生育、收养子女;4.其他兄弟签订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协议书,并经公证机关公证。5.其他兄弟有下列情况之一:(1)婚后同居五年以上,女方年龄在30周岁以上,经指定医疗机构诊断为“不孕症”的;(2)夫妻一方患有严重影响下一代健康的遗传性疾病不允许生育,且一方实行绝育手术的;(3)经指定医疗机构诊断证明,确系严重智力障碍或生殖系统等严重残疾,不宜或不能生育的;(4)40岁以上未婚的。    (七)根据《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第七项“男性农村居民到有女无儿家结婚落户并书面表示自愿赡养老人的(女方家姐妹数人只照顾一人)”的规定,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的,这对夫妻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夫妻均为农村居民;2、男到女家落户;3、负责赡养老人;4、本人及其他姐妹均为农村居民且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生育的行为,同时与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签定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协议书;5、被赡养的父母均为农村居民,如父(母)死亡则不再照顾生育。    (八)根据《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第八项“远郊区、县农村居民,夫妻一方为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或者一方残疾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 规定,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按北京市人口计生委和北京市卫生局《北京市远郊区、县农村居民夫妇一方伤残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的规定》(京人口发[2004]9号)执行。    (九)根据《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第九项“在深山区长期居住并以农业生产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农村居民,只有一个女孩,生活有实际困难的”的规定,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的,要求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夫妻二人及其生育的第一个子女均为农村居民;2、夫妻在深山区连续生活、居住三年以上;3、在深山区从事养殖、种植业等农业生产;4、家庭生活困难较多;5、深山区农村居民,夫妻户口均应在附件二确定的《执行深山区生育政策的行政村名单》的范围内。    (十)第十七条第二款第六至九项的“农村居民”,指其户口簿上的户籍性质为“农业”。居住在农村中的非农业户籍人口不执行农村居民的生育政策。远郊区县农村居民,是指户籍在通州、顺义、房山、门头沟、昌平、大兴、怀柔、平谷区和密云、延庆县的农民。    (十一)按照《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第六项至第九项取得第二个子女《生育服务证》的“农转非”人员,在下达“农转非”通知时女方已经怀孕的,第二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继续有效;尚未怀孕的,收回第二个子女《生育服务证》,执行非农村居民的生育政策。从深山区迁出的农村居民,因《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第九项取得《生育服务证》的,迁出之日,女方已经怀孕的,第二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继续有效;尚未怀孕的,收回第二个子女《生育服务证》。    (十二)对女方户籍虽为“农业”人口,但被招聘到城镇工矿企业等单位工作的合同制职工,执行非农村居民的生育政策。    (十三)户籍由外省、市、自治区迁入本市的妇女,持有迁出地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生育证明,且迁入时已怀孕者,换领本市《生育服务证》;未怀孕的,按本市生育政策执行。    (十四)对男方为本市户籍,女方为外省市户籍,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如符合北京市《条例》的规定,所生子女拟随父在京入户的,可在本市办理北京市《生育服务证》。    三、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程序1、符合《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第十八条规定的夫妻,应向双方单位(无工作单位人员应向户口所在地居委会或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双方单位初审后分别在申请书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工作单位、村(居)委会在出具证明后,出具证明的记录应存入本人档案。2、女方单位计划生育干部持申请书及有关材料(户口簿、身份证、历次离婚判决书或协议书、《结婚证》、第一个子女《生育服务证》、依法收养子女手续等)到女方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申报。3、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收回第一个子女《生育服务证》,发给“再生育一个子女申请审批表”,由申请人按规定填写并经双方单位签署意见、盖章后,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送交区(县)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4、区(县)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讨论通过后,在“再生育一个子女申请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区(县)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公章,并办理生育第二个子女《生育服务证》。5、申请人在交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奖励费退回现发放单位后,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将第二个子女《生育服务证》发给申请人,并通知女方户籍所在地居(村)委会。6、审批部门应对申请人离婚和结婚证明的编号进行登记或复印留存。                    2004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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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能认真的阅读完上面两个文件,也许说明你真的想要二胎了。如果看不完,说明还没下定决心。呵呵,我是仔细读了一遍,目的是想想有无漏洞可钻。可惜,一点条件都不沾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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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糖糖在2006-6-16 14:01:00的发言:如果能要个闺女,我一定要,可能不愿意再来个儿子。我觉得条件是有的。如果我可以不上班,如果不用供房贷,如果家庭存款能到达多少多少,月收入能到达多少多少。。。。。。我一定还要一个。可是现在,只能想想,但是年龄不等人,如果过了35,有条件也得好好考虑了。看来大家的想法都差不多我儿子班一个小朋友的妈妈现在快临产了,呵呵,人家是有行动啦而且二个孩子间年龄间隔太大也不好,我认为五岁之内比较合适,所以俺要生也得赶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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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没有如果生了二胎怎么罚款的规定。我是没有认真读,看来决心还不大。
第一,身心健康
第二,正直勤勉
第三,独立战胜困难的勇气和能力
第四,学习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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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糖糖在2006-6-16 14:13:00的发言:有没有如果生了二胎怎么罚款的规定。我是没有认真读,看来决心还不大。看楼上seeker的贴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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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糖糖在2006-6-16 14:13:00的发言:有没有如果生了二胎怎么罚款的规定。我是没有认真读,看来决心还不大。对违反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或者非婚生育子女的公民(以下统称当事人),按照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3至10倍征收;(根据其它资料查询:5~16万)如果其前一年实际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年人均纯收入或者前三年实际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人均纯收入的平均值(以下简称实际收入)高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以其实际收入为基数,按照本条前三项规定的征收标准征收。(也就是说如果前一年实际收入高于社会平均收入,按实际年人均收入的3~10倍)比如年薪10万,上缴30~100万了。不过据说这个都可以开个假的收入证明,交不了这么多。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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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人追查,不上户口或者到老家上个农村户口。可能不用交罚款或很少,但是老二相比于老大太不公平。这也是我一直担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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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6万? 天价啊,这些钱够老二上到小学的费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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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想生二胎的妈妈不少,估计爸爸更多。有时候我想,想生二胎,可能是人类的自然需要,我们被生硬剥夺了,真是不公平。
第一,身心健康
第二,正直勤勉
第三,独立战胜困难的勇气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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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没啥条件不条件的,唯一的条件就是年龄不能太大了再生。其他的好说,穷人的孩子穷着养呗。珂珂也是穷人家孩子的养法,我觉得也不错的。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6-16 20:18:52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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