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完整版本: 写了份东西给物业,人家不签收,贴这里好了

jack 2006-8-22 17:58

写了份东西给物业,人家不签收,贴这里好了

城承物业公司莲葩园管理处:

对于贵公司收取物业管理费的行动我有以下几点意见,希望与你们交流。

1,        我们办理入住手续时被强迫签下“物业管理公约”,之所以说被强迫,是因为当时“物业管理公约”的内容完全由贵公司单方面写成并且不允许业主在“物业管理公约”中表达任何自己的意见,如果不签这份公约、不预交一年的物业管理费和取暖费、不交开发商强行代收的契税,就不给我们已属于业主自己的房门钥匙。我认为城承物业公司和开发商的这一做法是违法的。希望开发商与城承物业公司就此事道歉,并与全体业主联名宣布此公约作废。
2,        目前距入住时已超过一年,贵公司在没有签订任何物业管理合同的情况下,收取物业管理费是否有足够的法律依据?在物业管理合同缺位的情况下,贵公司在本小区的地位是否有法律支持?如果我们交了物业管理费,在没有合同约束的情况下,业主的权益如何保障?而没有物业管理合同就意味着业主的意愿没有得以体现,如果仅以服务的事实为依据收取物业费,是否有强买强卖的嫌疑?我认为没有合同而收取费用是不符合公平原则的,是对全体业主公民权的侵犯。
3,        对于收费额的各项条目,贵公司出具的依据是政府的各项条文。对此我有一个疑问,即政府给出的各项收费标准是强制性的还是指导性的?如果是强制性的,我认为是政府越位管理,有违市场经济原则。如果是指导性的,则意味着买卖双方(即业主与物业公司)可以就价格做具体商讨。我个人认为贵公司应该降低收费标准,尤其是房屋管理费、水泵运行维护费、电梯运行维护费这三项。
全部业主都已经缴纳了公共维修基金,私人范围内的维修是需要另付费的,那么房屋管理费是基于什么收取呢?如果该项费用不包括维修内容,仅仅是用于管理,则可以大幅度降低。
水泵、电梯应该有质保期,在质保期内的维修应由厂家负责,而不是向业主收取费用。就运行费用来说,希望物业公司给出具体明确的成本消耗,以使该项收费额更有说服力。

以上是我对物业收费的意见,再谈谈我本人的态度。
对于贵公司莲葩园管理处在小区的服务,大部分是满意的,但是出于法律程序上的原因及考虑到价格上的因素,我暂时不想按贵公司的要求交费,直到签订物业管理合同。但我也不会无偿享受你们的服务,如果签订了物业管理合同,我会按照合同规定款项向你们支付全部(包括目前所欠的)物业管理费。

莲葩园  ......业主
签收:城承物业公司莲葩园管理处
(注:物业管理处李副主任拒绝签收)

jack 2006-8-22 18:03

按照法律或遵循公正的原则,我们都只能在签订物业管理合同后再交费。我的意见是目前先欠着,然后按照合同补齐物业费,但不应有任何滞纳金。即将出台的物权法或能给我们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一点支持,这几年我们普通公民受的压榨太多了,包括物业公司的普通员工,正是我们养肥了贪官污吏,我们的血汗钱成就了一批一夜暴富的人。民主思想或许从小区里发展起来。至于物业费我认为打个6折比较合适,这需要我们所有业主联合决定。
希望得到大家支持。

jack 2006-8-22 18:05

再看看小区停车费的问题,以下内容摘自北京晚报

小区停车场收益究竟属于谁 业主停车需要缴费吗
2003.09.29 [url]www.ahhfhouse.com[/url]
北京晚报   世联新纪元事务所郭玉涛律师  
事件  某小区入住后,停车场是小区内一片临时的开阔地。业主的车大都随意停放。没过多久,车场挂出牌子,称物业管理公司已经申请办下来手续,该停车场变为经营性停车场,每 辆车每月要缴纳150元的停车费,否则不能进。同时开发商为了促销房屋,在销售的过程中还不断将停车场卖出。  
小区内一些业主准备交钱,另外一些却感觉有些困惑。觉得好像小区内的场地,随便一申请,立个牌子就能收钱,这到底有没有依据呢?  
说法  无论什么样的停车费,基本上都只有两种性质:一为土地使用费,一为保管费用。这两种收益,虽然都是以停车费的名义出现,但实际上是基于不同的来由。搞清小区内的停车费问题,我们要先分清谁享有土地使用权,谁提供汽车服务,了解这个区别,就能搞清楚停车费的权属和分配,否则就只能是一头糨糊。  
土地使用权益  小区房屋销售前,由开发商享有土地使用权。房屋销售后则应该由全体业主享有土地使用权,而不再是由开发商享有了。有些开发商故意混淆概念,称只是将房屋占用范围的土地转让给了业主,但是停车场还是归开发商所有云云。加之有关物权法规、房地产法规并不健全,因而大部分业主也说不清楚。  
其实这并不是由谁说了算,而应看小区业主是否已经支付了相应的转让价款。  
以北京为例,土地出让金不是按照土地面积计算,而是按照房产建筑面积计算,一个小区的全部土地成本,已经摊到建成房屋的每一平方米建筑面积上去了。当业主们支付购房价款的时候,同时也支付了整个小区宗地的转让成本。相应地,小区土地的使用权也就转让给了全体业主。  
这是物权法的基本原理,只是由于中国目前尚未出台,才有一些开发商混水摸鱼,有的说我只卖房不卖地,有的在房屋买卖合同中要求将小区土地的权属、外墙使用权、广告位使用权等保留给开发商所有。目的很简单,就是要把这些暗里卖给业主后,再将这些业主财产明里卖出去或租出去,再挣一次钱。  
由于法律规定不到位,造成目前审批停车场的时候,不管小区业主入住多少、多久,政府部门依然还以开发商为产权人,以开发商的土地使用证书为场地产权证明,以开发商的委托书为产权人委托经营证明。一般有这些材料,就能够办下来停车场地核准手续。而真正的产权人———小区全体业主,往往既不知道,也无力掌控。这样的现实,无疑是对全体业主权益的又一次侵害。 
停车收益分配  确认小区内土地使用权归全体业主共有,就应该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收益也归业主共有。停车费是土地收益的一种,是否应该归全体业主呢?  
还是以北京为例,《北京市普通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规定,住户机动车存车时,按照大车每月210元,小车每月150元的标准向物业管理公司缴纳存车费。如果一位业主居住在普通住宅小区,他的房子小于100平方米,那么他一个月的停车费甚至比物业管理费还要多。地面停车经营几乎无成本,停车费利润多多。所以,物业管理公司只要能办下来停车场经营的核准手续,就等着发财吧。  
对于业主的质询,物业管理公司往往称:我申请、批准的手续没问题,收费是政府定价,所以您就乖乖交钱吧,没商量。  
这话不完全对,物业管理公司不可能对小区的土地享有使用权,即便是开发商开办的物业管理公司也不例外,当然就不能靠处分土地使用权来图利。其收取停车费完全是基于提供保管车辆的服务,而收取的一种保管服务费用。  
既然是保管服务费用,那么双方间就应该是一种平等的服务合同关系,业主接受保管服务,应该按照收费标准交费。如果业主不接受保管服务,就不应该强行收费。当然业主汽车的损坏,也不由物业管理公司负责。  
但是实际上,物业管理公司往往强制性地要求业主交费,否则不给固定停车位或者干脆不让进门、出门,这个时候,所收取的停车费实际上不仅仅是单纯的服务性费用,也体现了强烈的土地使用费性质。从另外一个角度看,就算全部停车费都应该由物业管理  公司收取,但是物业管理公司是通过使用停车场土地而取得收益的,因此其应该为使用土地的行为向土地产权人支付费用,所以无论如何,都应该将土地使用费部分向全体业主进行分配,把停车费的一部分作为全体业主的共有基金等形式储存起来,用以公益事业支出。  
实践中这样的情形很难做到,无非基于几个原因:1、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2、业主对此了解不多;3、物业管理公司不舍得。随着时代发展,法制进步,这只是个时间早晚的问题了。  
委托管理道理等同有些小区是委托一些专业的停车场经营公司办理停车收费事宜的,其权限完全是受物业管理公司或者开发商的委托而来,因此等同前面谈到的物业管理公司,没有什么特殊。  
因此,对于一般情况下开发商出卖停车位的问题,我认为已经卖出的车位,可以归购买者独有,但是开发商应该按照标准按月缴纳停车费,否则就是侵夺全体业主的财产,极不公道。  需要说明的是,本文主要是针对小区内地上停车场而谈,小区的地下停车场有特殊性,不在本文范围之内。

[[i] 本帖最后由 jack 于 2006-8-22 06:08 PM 编辑 [/i]]

spinach 2006-8-22 19:40

没有签物业合同就没有合法的权利保障,所交的费用没有依据,我同事他们就没有交物业费,物业是知道自己存在这方面问题的,他们现在采取的态度就是唬骗,咱们业主好多都没有这方面的经验,也懒于去追查这些费用的合理性,致使物业得逞,所以大家一定要经常从各方面了解相关信息,维护自己的权益。

yq608 2006-8-24 22:19

顶!!!

神秘河 2006-8-29 12:47

支持邻居

yuxiang 2006-10-19 09:39

看到晚了,,,我没有买车,但确实地上停车费用和小区其他算入公摊部分出租房的 非法所得,应该还给业主

12hao 2006-10-22 22:17

[color=Green] [/color]同意楼主的意见.我觉得大家都应该给物业一份书面的东西,让他们答复咱们的问题.

茉莉花开2008 2006-10-24 10:51

顶一下!物业费坚决不能交!

mouth 2006-10-30 22:31

支持搂主

阿健 2006-12-8 18:09

din

大小熊 2006-12-9 15:36

guoguoguo 2007-4-4 17:52

顶一下,我还没交,可是管理员说已经有很多业主主动要交下一年的物业和取暖费。

阿拉老熊 2007-5-9 16:11

Prince_Shreck 2007-5-22 14:02

[quote]原帖由 [i]guoguoguo[/i] 于 2007-4-4 17:52 发表
顶一下,我还没交,可是管理员说已经有很多业主主动要交下一年的物业和取暖费。 [/quote]

主动交费的基本上都是可以报销的吧?反正自己不用掏腰包,交就交了吧(不交还得冒被人民法院专政一把的危险!)我就不信他们对物业的服务很满意!

福宝宝 2007-7-30 11:34

我认为他们物业公司收费都是按规定收的,不可能说是随随便便的,我的都交了 ,因为我享受着物业的服务,没有理由不交,而且他们的服务我还是比较满意的。

金木樨 2007-8-4 10:16

成立业主权益委员会吧。

茉莉花开2008 2007-11-30 16:49

你太有才了!我也想发一份东西给茉莉园管理处的呢,他们是要服务没有,就收费积极!

绝对不全对 2007-12-6 03:49

顶,刷

ylfsoftwind 2007-12-6 17:27

如果不交物业费用会导致什么样的后果呀?
考虑不交的说了,办事嘴上一套手上一套,光说不做啊
还有,地下室出租是不是也是物业违反规定呢?

农夫山泉 2007-12-27 15:06

是不是物业费和取暖费都应该先签合同在交费?

victor127 2008-1-13 22:16

顶!支持楼主!
原来稀里糊涂的交钱,从来没有了解过他们是否收的合理。结果他们的服务越来越差,服务人员的态度也越来越差!

普罗旺斯家的 2008-1-15 18:32

支持

阳光里发呆 2008-5-30 15:30

问一下,如果家里管道下水之类的需要维修,不算材料我需要给物业维修人员钱吗?

439551334 2008-7-14 22:06

写给楼主的信

楼主您好:看完您写的这份东西之后,我感觉你连一点法律常识都不懂,你应该多看看物权法,多学学法律常识,到那时就不会写这种帖子了

辉哥 2008-8-19 15:11

坚决不交物业费、停车费

顶。小区一旦成熟,维护费用极低,为什么每年还要交那么多的物业费?小区总计几千万人民币。不给出合理说法,坚决不交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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